12360热线每周热点问题2020年第47期(总第134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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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0热线每周热点问题2020年第47期(总第134期)

20201130-20201204

1.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标准里的“企业守法”规范标准有什么样的要求?

答复:根据《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附件2: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通用标准)第三条第六项15.企业守法规定:1年内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次数不超过1次,且不超过30日。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2.请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的办理方式是什么?

答复:根据《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附件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在地海关/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提供备案信息,一并办理备案。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3.请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复:根据《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附件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第九条规定:(一)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的范围,及时接收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备案信息,各直属海关以及授权的隶属海关要加强备案信息核对力度,对企业违反规定不备案、逾期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准确的情形及时依法处理。(二)各直属海关以及授权的隶属海关要加强信用监管,多渠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综合运用稽查、缉私等方面数据,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企业进行信用监管。(三)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各直属海关以及授权的隶属海关要加强报关企业年报管理,深度运用“多报合一”企业数据,综合评价企业信用状况。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4.请问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的哪些货物,在进境时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392号)四十二条规定: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六)货样;(七)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八)盛装货物的容器;(九)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第一款所列暂时进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或者暂时出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进境的,海关应当依法征收关税。第一款所列可以暂时免征关税范围以外的其他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征收进口关税。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规定。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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